北京教学服务中心200609届毕业典礼暨优秀毕业生表彰会纪实
2006年7月份课程考试如期进行
北京教学服务中心优秀学生评选标准
北京优秀学生表彰、毕业典礼及新生大会报道
200507课程考试单科成绩100分学生名单
200507考试批次北京服务中心成绩优秀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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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动态:

2008年7月课程考试通知(2008/06/23)
关于2008年7月课程考试预约的通知(2008/04/29)
2008年4月课程考试的通知(2008/03/20)
200801课程考试成绩复查的通知 (2008/02/20)
关于2008年4月课程考试预约的通知(2008/02/18)
2008年1月课程考试的通知 (2007/12/24)

关于2008年1月课程考试预约的通知 (2007/11/14)

200710课程考试成绩复查的通知 (2007/11/08)

2007年10月课程考试的通知 (2007/09/27)

2007年7月课程考试成绩复查的通知 (2007/08/15)

关于2007年10月课程考试预约的通知 (2007/08/09)

2007年7月课程考试的通知 (2007/06/25)

关于2007年07月课程考试预约的通知(2007/04/27)

2007年4月课程考试的通知(2007/03/21)

关于2007年04月课程考试预约的通知(2007/01/31)

关于调整本科层次选修课应修学分的通知 (2007/01/09)

2007年1月课程考试的通知 (2006/12/19)

200610批次课程考试成绩复查的通知(2006/11/23)

关于2007年01月课程考试预约的通知(2006/11/16) (2006/09/27)

关于小学分和案例教学课程考试的有关通知(2006/11/09)

2006年10月课程考试的通知 (2006/09/27)

《企业管理概论》课程加考的通知(2006/09/15)

关于2006年10月课程考试预约的通知(2006/08/23)

200607批次课程考试成绩复查的通知(2006/08/16)New!

关于20067月课程考试预约的通知 (2006/05/19)

北京教学服务中心200607课程考试的通知(2006/06/30)

 

1、考试时间

学院每年安排四次考试,即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学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考试时间进行调整。

2、考试地点

学生需根据北京教学服务中心安排在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也可选择学院各地所属服务中心(站)参加考试。学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点,学生应服从学院的安排。

3、 考试方式

大多数科目采用笔试、闭卷的方式,少数科目采用笔试、开卷的方式,小学分科目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答卷的方式进行。

4、考试计划

在学院开设的全部课程中,除公共基础课及部分专业基础课每年考四次外,其它课程每年只考两次,且同一门课程集中在上半年(1月、4月)或下半年(7月、10月)连考两次。学生可结合自身情况合理安排选课及考试科目。 附件:《1、4月份考试计划表》、《7、10月份考试计划表》

在课程考试计划执行过程中,学院将视实际情况对考试科目进行必要调整。

5、成绩评定

1. 课程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2. 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课程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小学分课程、案例教学课程除外)。

3. 学生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时,作弊者和协同作弊者,均取消考试成绩,并在成绩登记表中注明“作弊”字样。处分办法见《学生手册》。

4. 学生参加重修课程考试的成绩,其考核和管理办法与一般课程相同。

6、考试预约

1. 课程考试预约一般在考试前1个半月进行,网上自行考试预约,具体事项参见网上或邮件通知;

2、对于新生,必须在第一次课程考试预约前通过《网络学习指南》的课程考核,否则不能进行考试预约。

3. 具备参加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应在学院或服务中心发布考试通知后,于考试预约期限内在网上预约参加考试的课程。每次考试最多可预约五门课程。

4. 预约截止后不准退考。预约后如不参加考试,学院将按缺考处理。

5. 在学习期限内,每门课程最多可以预约三次考试。考试未通过或通过但对成绩不满意者,可再次预约考试。

6. 考生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异地参加考试(以下简称“转考”),进行网上考试预约时,选择所要转考的考点。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若学生证丢失或正在办理中,则必须到所属服务中心开具《学生身份证明》,持此证明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7、成绩复查

为满足学生对课程考试成绩复查的要求,规范课程考试成绩复查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学院特制定本规定。

1、课程考试成绩复查办法

(1)申请复查成绩的考生须在考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到教学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课程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

(2)教学管理部于收到复查申请表后5个工作日内,将复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

(3)教学服务中心接到课程考试成绩复查结果后,及时通知相应考生;考生也可到服务中心查询。

(4)仅对核查出成绩有误的学生反馈《成绩确认单》。

2、课程考试成绩复查内容

(1) 首先核查课程考试成绩类别:成绩有效、缺考、作弊、替考或其它违纪。

(2) 若课程考试成绩有效,则只核对卷面实际分数,核分时不涉及评分标准和评判尺度,不重新批阅试卷。

(3) 通过上述核查发现课程考试成绩记录有误,学院将及时在考试系统中进行相应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