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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教育本科学生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自2022年起,网考办不再统一组织“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生部分公共课程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转由各高校依照全国统考大纲自行组织统一考试,统考成绩作为网络教育本科层次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之一。

为了做好我校统考组织工作,现发布统考考试方案,此考试方案试行一年,2023年将视具体情况适时调整。

一、考试方式

采用分散式闭卷在线考试方式,使用易考通客户端、从题库随机抽题、随机组卷。

二、考试时间

每年组织三次统考,2022年统考时间为6月、9月、11月,2023年起统考时间为3月、7月和11月。每次统考三天,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三、考试对象

1、只允许本科层次在籍学生参加考试。考试由学院统一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仅限统考未通过的考试科目),无需学生预约及缴费。

2、有作弊行为者,一年内不能参加统考的任何科目考试。统考中有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者,取消统考资格,且不能办理免考。

四、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按不同层次和不同专业确定:

层次

专业 统考科目
大学英语(B) 计算机应用基础 大学语文(A) 大学语文(B) 高等数学(B)
高中起点本科 传播学
汉语言文学
法学/社会工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其他专业 任选一门

(两门科目都安排考试任选一门即可)

专科起点本科 所有专业

五、《大学英语(B)》重考

按照“关于颁布新的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规定的通知”中规定“只有在读期间取得不低于85分的统考成绩才能用于申请学士学位”,故已毕业学生不可使用不低于85分的统考成绩申请学位。

1、统考《大学英语(B)》未取得85分及以上的合格成绩或已办理免考的本科层次在籍学生可申请《大学英语(B)》重考。

2、自2022年起每个学生只有一次申请重考的机会。

六、考试违纪处分

学院将继续执行《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网考委[2005]1号)中的相关规定:

1、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其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

2、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停考1-3年的处理。

3、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者,取消统考资格。

七、成绩发布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一月内公布,请留意学院主页通知。

八、有关考试辅导、教材购买、考试须知等事宜请详细阅读具体考试通知。

北京教学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