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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届学位申请与办理的通知

 

学院定于2016年5月26日早9时-6月12日中午12时办理201609届学位申请事宜。

北京教学服务中心具体办理事宜如下:

1、办理时间:2016年5月26日早9时-6月12日中午12时(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六、日照常办理。

2、办理地点:北京教学服务中心

清华东路甲7号人大继教院网教楼一层101室,电话:53261933

人大东门文化大厦4层404,电话82500125

为了妥善完成学院201609届学位申请与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1、掌握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初步能力。掌握本门学科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2、在学习期限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修满规定学分,且各门课程总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小学分课程、大学英语和免修、免考课程成绩除外)。

3、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4、在校期间,参加我院组织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获得合格证书。

5、考试中无作弊行为。

6、学生无“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

注1:总平均成绩=所有课程成绩总和/课程门数(小学分课程、大学英语和免修、免考课程成绩除外);

注2:已领取毕业证书的本科毕业生若除英语外,其它条件都符合申请学士学位的要求,允许在其毕业后两年之内参加我院组织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测试取得合格证书,申请学士学位。

二、学士学位的申请与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2016年5月26日早9时-6月12日中午12时

申请方法:

往届毕业生(201409届-201603届)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须先到学生个性化学习空间“毕业”模块进行网上学位申请。

应届毕业生(201609届本科毕业生):已经在网上成功申请毕业同时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不需要再进行网上学位申请。若是5月7日参加学位英语考试通过的应届毕业生,则需要在学位英语成绩发布后完成网上申请。

2、纸介申请材料提交:

(1)《学士学位申请表》1份

学生网上申请学位成功后,到服务中心填写1份《学士学位申请表》(填写时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有涂抹),然后由学生到所在单位签署相应的审核意见(需盖公章)。

【注意】

(A)专业填写全称,不填写跨专业字样。

专业名称:财政学、法学、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文学、会计学、金融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B)学生所在单位必须盖章

(C)学生所在单位负责人必须签名

附填写样表:

(2)照片2张(服务中心需将学生提交的照片制作成一式两份照片册)

照片要求:2寸蓝色同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2寸照片约(48×33mm),照片需要剪掉白边。

3、学位证书将在中国人民大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士学位申请者审批后发放。

 

北京教学服务中心

2016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