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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选课通知

 

为确保各位同学能及时准确选课,现就2015年8月选课安排通知如下,希望大家认真阅读并及时选课。

一、选课、选教材时间

2015年8月10日中午12:00—2015年8月30日中午12:00。

为了保证顺利选课,请同学们在8月27日之前完成交费。

二、选课注意事项 

1. 新生选课时着重参考学院制订的学习计划,详见“学院推荐学习计划”(输入用户名、密码即可查看)。制订该学习计划时学院综合考虑了课程的难易程度、课程考核方式、时间的合理分配以及在职学生学习的实际情况,按照此计划进行学习,有利于增强同学们的学习信心,并有助于同学们顺利完成学业。 

2. 选课之前必须保证个人帐户中储存有足够的学费和学分,剩余学分不足需及时交费。

3. 新生必须在交费确认和学籍注册后才能进行选课操作。

4. 新生选课前,应认真学习《学生手册》中的《课程免考管理办法》、《课程免修管理办法》、《课程代修管理办法》,以免漏选可以办理免考的课程,误选可以办理免修或代修的课程。

5. 选课成功后允许学生在24小时内(含24小时)进行退课。同学们可自行通过学生个性化空间“选课”模块的“退选课”功能对新选的课程进行退选课操作。 

6. 首次选课时必须选修《远程学习指导》这门课程。该门课程不计学分,不收学费。课程考核采取客观题网上提交的方式,正确率达到80%为考核合格,学生可反复提交答案直至考核合格。学生必须在第一次课程考试预约前通过该门课程考核,否则不能进行预约考试。

7. 学生选课时,应注意选课界面中课程考试月份,最好选修满足4个月学习期限即可参加考试的课程。 

8. 绝大部分课程是即选即开通。即,选完课后同学们可立即进入“个性化学习空间”的“课程学习”模块开始学习。其中案例教学课程、特殊课程、研究性学习课程将于2015年12月1日开通。此类课程明细如下:

● 案例教学课程包括: 《营销渠道管理》、《跨国公司与跨国经营》、《服务营销》 

● 研究性学习课程包括:《<红楼梦>研究》 

● 特殊课程包括:《会计模拟实验》。 

三、重要提示

1. 选课时:必修课(包括公共基础课、跨专业先修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需全部选学,专业选修课各专业要求不同,请认真查看“各专业教学计划”,公共选修课可在剩余学分中任选。

2. 选课成功需要两次确认:一次确认选课,一次确认教材邮寄地址,两次确认完成后选课才能成功。

北京中心从2014年3月选课起采用“免费快递/邮寄”方式,请详细填写通讯地址,含名称和具体门牌号及邮政编码等;如因通讯地址无效或退包导致二次投递的,将从学生教材费里扣除快递/邮寄费用。

3. 选课结束后请立即再次进入选课界面查询选课是否成功。

 

北京教学服务中心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