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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级统考免考,课程免修、免考、代修办理通知
北京教学服务中心定于2006年7月26日—8月4日办理统考免考,课程免修、免考、代修事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办理时间:2006年7月26日—8月4日(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周日不办理),若未能在此时间内办理的同学,可在以后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内随时办理。
2、 办理地点:北京教学服务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东门北侧文化大厦17层1702室)。
3、 办理对象:200603级正式在籍学生。
4、 携带证明材料:
(1) 身份证和学生证;
(2) 凭本科毕业证书办理统考免考: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B5纸2份);
(3) 凭等级证书办理统考免考: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B5纸2份);
(4) 凭原在校成绩办理课程免考: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B5纸2份);专科或本科在校成绩单原件(如是复印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原毕业学校红章)及复印件2份;
(5) 凭自考成绩单办理课程免考: 自考成绩单原件、复印件(B5纸2份);
(6) 凭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CPA)单科或全科合格证或注册会计师证书办理课程免考:合格证或证书原件、复印件(B5纸2份)。
(7)凭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课程免考:证书原件、复印件(B5纸2份);
(8)高中起点专科、入学时年满28周岁,办理大学英语代修:身份证原件、复印件(B5纸2份);
(9)入学时年满40周岁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办理统考免考及大学英语代修:身份证原件、复印件(B5纸2份)。
5、 特别说明:
(1)办理的具体规定详见《学生手册》中《课程免修、免考、代修管理办法》。
(2)要求办理免统考、代修的课程不要选课,要求办理课程免考的必须选课。
(3)所有证书、成绩单需复印清晰,可见学校公章,不要缩印。
咨询电话:010—82500125 82500126 82500127
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
北京教学服务中心
200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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